档案馆职责

新乡市档案馆为市委办公室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公益性职能,负责征集、接收、整理和保管全市各种门类的档案,并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

1.接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纸质、电子、照片、光盘、实物等档案及有关资料,征集散存在社会上的档案史料。

2. 负责档案保护和档案库房的科学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损毁、散失和泄密,确保档案的安全与完整。

3.做好档案数据库建设和维护工作,逐步实现档案数字化管理。

4.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为社会各届利用馆藏档案提供服务,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提供全面服务。

5.负责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参与编史修志,进行学术交流。

6.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开展面向社会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