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枚勋章背后的故事

发表时间:2026-04-10 16:12


新乡市档案馆的展柜中,两枚勋章静静陈列:一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解放勋章,金银镶嵌的红星与天安门图案熠熠生辉;另一枚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星火燎原的纹饰暗藏峥嵘。它们的主人是原新乡军分区司令员张公干。这两枚跨越三十余年授予的勋章,不仅镌刻着一位革命军人的戎马生涯,更承载着一段从潜伏敌营到解放中原的壮阔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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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解放勋章 右: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潜伏与起义:暗夜里的破晓之光

张公干的革命之路,始于1931年在西北军汾阳军官学校的秘密入党。彼时,这位怀揣救国理想的青年,在马克思主义小组的熏陶下,立下了为民族解放事业奋斗的誓言。根据中共党组织的指示,1941年10月,张公干和夫人赵先旭打入国民党68军刘汝珍部,张公干在36师任副官长。1942年,他积极助推刘汝珍升任第二集团军军长。张公干夫妇和其他中共地下党员秘密从事统战工作,在敌营建立隐蔽的革命阵线。

潜伏岁月里,张公干数次冒着生命危险传递情报、保护同志。1947年5月,他接到“围剿”共产党鄄城县大队的紧急命令,出发前,他利用国民党杂牌部队中“兵在官就在”的心理,巧妙地以“保存实力”为由动员军官,又故意在距目标数公里处鸣炮示警,县大队安全转移。这种“阳奉阴违”的抗争,终究引起敌人怀疑,起义时机已然成熟。

1947年9月13日,张公干率国民党第68师356团2000余名官兵在鄄城庄严宣布起义,鄄城解放。起义部队北渡黄河进入解放区时,受到沿途群众的热烈欢迎。同年10月,张公干出任冀鲁豫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从此带领这支起义改编的部队,投身于解放豫北的战斗洪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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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民国三十六年)9月23日《冀鲁豫日报》对鄄城起义的报道,新乡市档案馆馆藏


鏖战豫北:硝烟中的民心所向

1947年11月,晋冀鲁豫军区发起豫北战役,旨在肃清内线残敌、配合华东野战军破袭陇海路。作为冀鲁豫军区第四军分区司令员,张公干率领部队与太行军区部队联合作战,向长垣、封丘、延津三县的守敌发起猛烈攻势。不仅成功收复三城,更攻克新镇、淇门等几十个据点,拓展了解放区版图,淬炼了部队战斗力。

豫北战役进行之际,恶霸地主赵振廷以封建迷信为幌子,纠集“白枪会”反动武装,蔓延四百余个村庄,勾结土匪王三祝部袭扰新成立的曲河县(1947年7月在封丘留光集成立)及封丘县机关,残害我方干部与革命群众,成为心腹大患。1948年1月,张公干奉命组织指挥356团、357团及地方大队夜袭黄陵据点。面对会匪的顽固抵抗,他果断调整策略:一方面让部队休整备战,另一方面展开政治攻势,揭穿会道门的欺骗宣传,让群众认清“人民子弟兵”的真正使命。

2月6日,总攻再次打响。我军由西向东连克鲁岗、黄陵、清河集、贯台,随即由南向北清缴,在大堤以北将会匪合围悉数歼灭。战斗中,部队在贯台附近救出陷入黄河河床泥泞的四百余名被胁迫群众,经耐心教育后全部释放,用实际行动赢得了民心。同年8月,张公干率部配合14纵队作战,以356团、357团挺进延津断敌后路,正面阻击与迂回包抄相结合,痛击敌40军及王三祝匪部。历经十个月艰苦奋战,军分区所辖各县敌伪大股武装基本肃清,残敌被迫退守新乡、汲县两座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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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公干《回忆新乡地区剿匪》,新乡市档案馆馆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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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解放:黎明前的收官之战

1948年10月,解放汲县的战役打响。按照部署,14纵队主攻南关、西关,张公干率领分区部队承担东关、北关的攻坚任务。接到命令后,部队连夜急行军,于7日凌晨1时准时抵达攻击位置。经协同作战,解放汲县任务顺利完成。

汲县解放后,分区部队加紧训练攻城技术。11月初,总攻部署就绪:军分区部队从东,独七旅从西、北,14纵队从南占领阵地,首先夺取飞机场,彻底切断敌人的空中逃路。双方在八里营一带展开反复争夺,我军凭借顽强阻击粉碎了敌人的多次突围企图。

军事打击之外,劝降工作同步推进。军分区与新乡城工委、市委及14纵队等一道,利用各种关系与敌40军联络谈判。彼时,守敌军心涣散、补给断绝,在我方“和平改编”的诚意感召下,敌40军代军长李辰熙最终决定放下武器。1949年5月,新乡宣告和平解放,这座豫北重镇得以完整保全,避免了战火荼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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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张公干司令员(右二)参加庆祝新乡解放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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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勋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诞生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了艰苦卓绝、英勇顽强的长期革命战争,为民族解放事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作出了极其重大的贡献。对于立下汗马功劳的人民功臣,理应尊重并给予表彰。

解放战争结束后不久,颁发勋章和实行军衔制就提上议事议程。1955年初中央军委决定,要在年内将现役军官的授衔和授勋工作进行完毕。1955年2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规定勋章奖章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

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授予在解放战争时期(1945年9月3日~1950年6月30日)参加革命战争有功人员。二级解放勋章授予当时的师级及其相当干部。

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的中心图案是红星和天安门,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武装夺取全国胜利。

1955年至1957年,共授予人民解放军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各种勋章10万余枚,各种奖章52万余枚。其中,一级解放勋章983人,二级解放勋章4932人。

二级解放勋章通径5.2cm,重量40克,金银镶嵌材质。

根据宪法规定颁发勋章、奖章,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各个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一次总结性奖励。这种殊荣,不仅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立功受勋人员的关心,也是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伟大历史功绩的肯定,对全军官兵具有巨大的教育和鼓舞作用。


中国人民解放军红星功勋荣誉章

198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重新实行军衔制,同时,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功勋荣誉章(简称勋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革命战争时期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的离职休养干部的荣誉证章。1988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7月3日,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发布命令,颁发施行。同年“八一”建军节前后开始授予。

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授予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参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大校以下军衔或未被授予军衔的军队离休干部。

红星功勋荣誉章采用红星和星火图案,象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工农革命之火呈燎原之势。分为两级。

1988年7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军队离休干部功勋荣誉章仪式,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截至1988年底,全军有835人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3721人获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二级红星功勋章直径4cm,厚度0.2cm,约重29.5克,其中含金(6K金)7.2克,含银22.3克。   


(拓展阅读内容根据中国军网《我军颁授过哪些勋章?》一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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